事发在9月6日晚上8点左右,潮州市潮安区枫洋路口附近。从下面的视频中可以看到,一男子在路中间过马路的时候不断低头玩手机,被右边驶来的摩托车撞瘫倒在地上,过了一会儿,又接连被正向驶来的小轿车和摩托车碾压而过。
仔细看视频,我们会发现几处亮点的地方:
1.该男子过马路的时候在玩手机,而且不是在斑马线内行走;
2.在该男子被撞倒在地后,肇事的摩托车却不翼而飞;
3.在第三撞发生前,还有热心的路人守在他身边,但此后却走开了;
4.第二撞的小轿车和第三撞的摩托车没有刹车的迹象,此时对向车辆正打着远光灯缓缓驶来。
此事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白开水:监控很清楚,实际路上是很难看清各种对向的车灯的。
@快乐人生:这就是低头族的下场,谨慎各位有手机的朋友们,放下手机走路,不要拿生命作赌注。
@蚊香:别问为何后面的车还压过去,开过夜车的都懂会车时灯光交汇处是盲区!盲区!盲区!也别问为何最后那摩托过了灯光交汇盲区还压到,眼睛需要适应,反应需要时间。
@弹弓射雕:电瓶车在路中间骑也挺牛逼的,还来了个华丽的甩尾漂移喷火冲刺。
甚至三位车评人也忍不住评论道:
谭劲棠:就讲讲视频中的小轿车吧,遇到远光灯看不清楚路也不刹车,这位司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教大家一个应付对向车辆开远光灯自救的方法:无论如何,一定要先刹车减速!然后再快速拔动远光灯开关闪一下,观察前方路况,如果遇到不方便闪远光灯的情况,可以利用自己车子的近光灯观察,看看是否在道路标线内行驶(是的话会看到标线反光的),同时标线上会不会有一些障碍物,如果有,就要再次减速缓慢行驶。
曾颖卓:强烈谴责远光狗。后面两次撞人,是因为对向远光灯刺眼,根本看不到路上有个人倒下了,所以径直碾过去。
李立山:第一撞给我的感悟是“论一辆车有无ABS的重要性,且行人低头玩手机”,第二撞给我的感悟是“论远光灯的危害,热心的路人其实可以放一些警示物”,第三撞给我的感悟是“论超速的危害,这条路貌似每个摩托车都开得很快”。
现在很多车主都是“低头党”,碰到红绿灯时刷一下朋友圈,做网约车时接一下订单,开车时收到信息或接到电话回复一下,这些行为其实都很普遍,一些“RP低”的车主更因此酿成了或大或小的车祸。行人也是如此,也许是抱着一种“他才不敢撞我呢”的心态,过马路时玩手机这种行为屡见不鲜。两者都是在道路上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认为这些行为无关紧要,自己也不会这么倒霉。
某市交警部门曾经做过一个统计,随机查看市中心的几个路段和路口的监控,在短短半个小时内,就有近20起司机开车玩手机的现象。这种行为实际上是违法行为,当前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明文规定,“开车接打手机将被记2分并处以20-200元不等罚款”。所以,为了自身安全着想,各位车主开车时,不妨可以让自己的手机“歇一歇”,如果有人找,就告知对方自己正在开车,稍后回复。小小的一个举动,可能就避免了一场车祸。
同样是对道路安全的不重视,乱开远光灯的行为就更可恨了。有些人“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只顾自己看得更远更清楚,打着远光灯开车;有些人则是不懂得近光灯和远光灯如何使用。对向车辆的车主如果被远光灯照射,眼睛会出现视觉盲区,根本不能看清楚路面情况,很容易出现事故,就像这起案例中的第二撞和第三撞。面对对向车打远光灯的行为,该怎么做?大家可以参考阿棠的方法。
最后,你是怎么分析这场事故的呢?相关责任,又会如何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