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呵呵
最近我身边的朋友圈都被几幅暖心的漫画刷爆了!先给大家看看是这样的:




好!暖!心!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真的不为过呢!按说小孩是父母的心头宝,女儿是父亲的小情人,男孩怎么说也是父亲上辈子的好兄(基)弟(友)啊!以下这一家子让我不禁想,这孩子真的不是充饭卡送的?

事件发生在长吉高速上,一私家车停在导流线内,三人不停拍照,孩子从天窗伸出半个身子。高速公路上停车,拍照,孩子半个身子伸出天窗,这不叫作死,这叫作大死了。

(一家三口还不停变换姿势拍照)

这应该是我16年到现在看到最作死的一家三口了。我知道我们的网友大都对行车安全了解不少,但是为了以往万一也好,为了你们转发给身边的亲戚朋友们也好,我不得不写一篇文章给大家警示一下行车中将身体伸出窗外的危险性。
首先,这是一个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项规定:乘坐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交警部门可以依据《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乘坐人员予以罚款。对于这种行为,我真的很想说

罚他钱!拉去教育七七四十九天!
其次,这是个很危险的行为!
小孩子在行车途中将头或身体伸出窗外,天窗可能突然关闭导致夹伤孩子的头颈、身躯,许多车型的天窗具有熄火自动闭合功能,万一熄火,孩子极易被夹伤,严重者会致颈椎受伤或瘫痪。就算没有夹伤孩子,卡住的孩子在行车中遇有硬物飞来、高空悬物时,头部也容易受伤,甚至造成生命危险。尽管现在的天窗大多都有防夹功能,但是中国有句话,不怕一万,最怕万一。

在行驶过程中,即使驾驶员用相对缓慢的速度行车,如果前方有事故需要紧急刹车,或者后面有车追尾,由于惯性,将头伸出天窗外的儿童也可能受到严重伤害。这次事件的小汽车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没有打开双闪灯已经是犯了大忌,还把身子伸出车外,如果出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带不带天窗?”似乎很多买车的人都会提到这样一个问题,可见天窗这个配置在我们心中的重要程度,天窗的使用率视乎每个人不同而定,但没有天窗之前,还记得小时候爸妈也会教我们头手不应该伸出窗外这种知识,怎么生活质量上升了,我们的教育质量却跟不上呢?
其实这类事件已经出现得足够多了,是不是应该足够吸引有关立法部门的注意呢?在我们高喊关爱儿童健康安全,普及安全座椅的同时,能不能再硬性制定更严谨的法规,通过更严厉的惩罚去保证我们孩子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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