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汽集团宣布,公司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69号)的要求,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进行了公司制改制,并于2017年12月14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更名后的公司名称如下:
中文全称: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China FAW Group Co.,Ltd
中文简称:继续延用“中国一汽”
英文简称:FAW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不久前东风也曾发布过更名通告。11月30日,原东风汽车公司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已经更名为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虽然从“集团公司”到“集团有限公司”仅增加“有限”两个字,实质上却预示着公司性质的变化,意味着国企去行政化,向市场化转身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公司的定义是:有限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这就意味着,更名后的中国一汽公司性质已经从原来的国有企业变为国有独资公司。无独有偶,一个月前另一家汽车国企东风汽车也完成更名,原东风汽车公司变更为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至此,销量连连下滑的两家国内大型汽车国企,已相继完成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