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很多驾驶者都觉得现在对于违法驾驶行为的处罚略微过于严厉,很多时候还会出现12分也不够用的情况,但是这个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而在7月1日起,广东交警宣布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东公安机关自2021年7月1日起,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首先免于处罚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指的是部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给予警告且无记分的部分交通违法,在没有造成事故后果的情形下免于行政处罚。
不过如果你想成为这样的“幸运儿”,你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包括:本次交通违法行为属于“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中规定的、未造成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后果的、被告知后及时改正的。
其次,广东交警还制定了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给予警告处罚的、属于初犯偶犯的一般交通违法制定出台“首次违法警告”清单。
同样的,你也是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除了是本次清单中所规定的违法行为,还需要该机动车和驾驶人在本次违法的前半年内,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的;同时在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的。
另外,如果受到一般交通违法行为首次警告处罚的,也需要通过“12123”APP或到就近交通违法处理中心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处理。总的来说,该规定的要求相比起轻微违法要更严格一点,更多是为了给一些长期遵守交规但误犯的驾驶者一个改过机会。
最后,广东交警也公布了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的清单,其中有不少都是交警部门一直以来严厉查处的行为,其中疲劳驾驶是从此前提醒为主升级到了现在的严查严处,这对于大部分道路参与者及其家人来说其实都是一件好事。
同时,我还发现到了第七项的规定,对我们常说的“非法改装”汽车也将严查,对于改装爱好者还是要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合法改装。(否则处罚代码1087,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编辑说:此次的政策规定,很大程度上能解决不少驾驶者所担忧的问题,同时还体现出宽严相济的手法,对于大部分遵守交规的驾驶者来说,警告处罚已经能起到有效的作用。不过还是希望提醒一下各位,尽量保持一个良好的驾驶习惯,毕竟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对此发布的新政,你觉得好还是不好呢,达到心目中的人性化执法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