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模式的走红也衍生了一系列的矛盾,一直想谈谈“大学生使用共享汽车”这个话题,看了一则新闻后终于憋不住了。
先来还原一下这则新闻:
7月7日西安市市民张师傅驾车,遭遇共享汽车撞后逃逸,交警找到了逃逸司机,谁知司机却说,没钱赔。此时共享汽车也没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无奈之下张师傅将肇事司机及共享汽车起诉至新城区人民法院。
司机陆某,23岁大三在校生,因这起事故肇事逃逸陆某被处行政拘留十日。陆某再三强调,自己已经是成年人了,不可能再问家里人要钱为这起事故买单。可自己有没有经济能力,确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又被关进拘留所,又被告上法庭,陆某倒是看得很开。“不会对我未来造成什么影响的。”陆某电话中说到。
自去年起,广州大学城内出现了数家共享汽车,使用的门槛也很低,下载APP-注册-上传驾照-缴纳数百元押金,即可使用。
低门槛加上大学生尚可接受的租赁费用,令短时间大学城内出现共享汽车供不应求的状态,好几次我着急需要用车时换了几个APP发现没有车辆可用!工作日情况好一些,在大学城内我用过两次共享汽车,分别是某车和某呗。那车况,惨不忍睹,车身多处磕碰,有些地方还撞凹了,车内卫生更令人恶心,有烟灰和零食碎。当然,一方面可以反映使用者的素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工作人员整备的时候也不够彻底。
在写这篇文章之前,我花了将近一个星期的时间观察大学城内共享汽车的使用情况:
1、男性为主,至少目前没看到有女性使用;
2、学生为主,90以上都是学生在使用;
3、大学城岛内使用为主;
4、部分车主驾驶经验不足,转向不打灯、不会合理使用远近光灯等等;
5、临时停车乱停乱放,甚至就停在大马路上;
6、碰到在大学城体育中心空地上有车主驾驶共享汽车甩尾。
我为什么不建议大学生使用共享汽车?以下,我会从三个方面来阐述我的理由:
一、安全性
很多大学生还没有驾照或刚刚拿到驾照,缺少实际的上路行驶经验,心理素质不过硬,遇到紧急情况也不懂应对,在驾驶中出现种种问题。另外,部分共享汽车出现故障没能得到及时修理仍然在市场上投放使用,我曾经试过驾驶电动汽车在红绿灯起步时出岔子,最后重新启动才正常。因此,大学生使用共享汽车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都不利。
如文章开头的案例,大学生肇事后不懂如何处理,选择逃逸,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若果事故构成人员伤亡的,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经济性
以我经常使用的立刻出行为例,常规车型起亚K2和传祺GA5,目前特价是1.30元/公里+0.13元/分钟,15公里+73分钟收费28.99元,常规打车约40元左右,这方面来说,共享汽车是较打车实惠的。随后我又向几位朋友求证,若果是高档一点的共享汽车,用车成本是要比打车高出不少的。再者现在共享汽车都有固定的取车和还车地点,很难与你所需要的出发地与目的地100%匹配。所以说,出发地-取车点、还车点-目的地,还是需要浪费一段时间的。当然,这只是其中的一种用车情况,不能代表全部。
然而我要说的经济性最最最最重点的是,发生意外后的赔偿问题。
汽车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交通工具,它极具有一定危险性。使用者不仅要去的使用资质驾照,一定驾龄意外,也应当具有一定赔付能力。而大学生没有经济来源,也没有具有一定价值的固定资产。
查了相关资料,共享汽车公司只给车辆上了最基本的交强险,如果是责任方,交强险有责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最高2000元,无疑大部分大学生是不具备这个经济条件的。
三、社会责任
这一部分观点个人主观性比较强,如果持有不同观点的网友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在我的视野里,大学生使用共享汽车的娱乐性是大于实用性的。在读大二的表弟告诉我,有男同学使用共享汽车教女同学开车、练车的,而驾驶汽车的女同学是没有驾照的!我对这种行为表示强烈的反对和谴责,这是对女同学、对社会、对当事人自身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首先,共享汽车不是教练车,大学生也不是汽车教练员,女同学在没有获得驾照的情况下驾驶汽车上路是违法行为。万一出了事故,责任该女同学来承担还是男同学来承担呢?然后又涉及到第二点经济性的问题了。
说到这里,可能言重了。但的确如此,大学生开共享汽车在大学城内转悠,接接女孩子,不就是贪新鲜为了威嘛。真心愿意跟你一起的女同学,哪会在意你有没有汽车呢?何况还是共享的电动车,一起骑ofo也比它强...